细带的凉鞋

广州的夏天很长很长,从3月下旬一直延续到11月中旬,我扳着手指头算了算,有8个月。一年总共才12个月啊,居然有8个月是夏天,有点过分了。

可我只有一双凉鞋。

这意味着在8个月里面我只穿一双鞋,当然,回家以后的拖鞋不算,而且现在我越来越节省了,一进家门喜欢把鞋子甩老远,光着脚跑来跑去。

穿凉鞋的时候从来不喜欢穿袜子的,要不是怕在马路和车子上被坚硬的东西戳破脚,我宁可连凉鞋也节省啦。

既然夏天那么长,应该多买几双凉鞋才是,8个月穿着同一双鞋,太缺乏创意和想象力了。

于是去北京路挑鞋子,货架上的鞋子简直让我毛骨悚然,在我眼里,它们全都是刑具,一排排地看着我发出笑声,我的可怜的小身子又开始发颤了。

我有的那双凉鞋,去年小皮来的时候陪我挑的,当时逛遍了天河城,上下九,最后在北京路上找到了它,这之前看了不下几千双,试穿了不下几十双,走到两腿发麻,头昏眼花,所以我目前在还怀疑当初觉得那双合适我,是因为真的太累了,什么鞋子套进去都已经没有了感觉。

买回来,穿了几个月,一直穿到夏天的结束,带子就坏了,我一直不肯去修它,拖到现在,拖不下去了。

这次下了狠心,一下子买了两双,这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在我的购鞋记录上是一个里程碑,一下子买进两双,白色和红色的。

依然是细细的带子,没办法,我的脚只适合这样的样式,节省原料啊。细带子将鞋子的意义降低到最小值,对我的亲爱的脚丫子的磨损降低到最小值,售货员说那样的鞋子很幽雅,并且秀气,哦,秀气,这当然是和我相称的,瞧,我对自己是多么的了解。

达芙妮是一个耐穿的品牌,那好吧,既然耐穿,那就买吧。

我买下了小刑具,开始对自己用刑,每天每天,时不时还换一换,真是可耻的人。

有个片子,题目记不清了,有个镜头一直留在脑海里,女人穿着眩目的高根细带凉鞋和男人做爱,两只脚挥舞起来,有种惊艳的感觉。

一直都不穿高根,因为中根就可以让我摔得找不着北,那种类似高跷一样的杂技款式,还是留给功力高强的女人吧,平底的刑具已经叫我气喘吁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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