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大戏

小柯今天弄到了中山纪念堂的演出门票,于是我们下午翘班去看大戏,路上塞车,塞得够狠,把偶们本来要卖票的完美计划给击打得粉身碎骨。300多蚊的票,我们有10来张,卖50蚊一张,就可以揣着钞票去逛大街啦,比看大戏要暗爽得多。可惜那条“东川路”实在是太难“洞穿”了,折腾掉半个多小时,我们就彻底蔫了。迅速成长起来的黄牛党党员被扼杀在革命的摇篮里。

老子的眼镜刚好昨天送去修理了,什么也看不清楚,又是楼上位置,就看到几个小偶人动来动去,出来一个唱大戏的,头上戴着皮毛的帽子,这东西我熟,巴士站排下经常出现的那种卖皮毛的外地后生。每次在站排看到他们,我总是暗自发笑,到广州卖皮毛?看看天气预报先啦老大,今天11月30日,27度哎,你们还有希望么?这生意是幌子吧?赶紧把货盘了改卖凉鞋啦!

扯哪了?哦,对了,看大戏。全是西藏歌舞,个个鲜艳大袍子,不是红就是绿,耀得俺眼睛生疼生疼的,个个大嗓门,又尖又刺,刺得我耳膜乱颤,倒掉好几排的内耳神经。

好不容易迎来了一泡尿,赶紧欢天喜地地成群去投奔WC,进去WC,嘴里忍不住喊“WC!”隔壁传来一个女声:“头好痛啊。”能不痛吗?这么高分贝刺激。

再次回去,牵扯到旁边一个老男人,因为要站起身来让我们,他极不乐意,就狠狠瞪了我们几眼,虽然那里头乌七嘛黑,虽然我的视力是糟糕到有时候经常男女不分,但是他的恶狠狠的眼神我还是感觉到了,不是用眼睛的你懂吗?女人多的就是感觉神经了,稍微调整一下状态就能把你全部的小动作都给侦察到了。没理会他,坐下来继续看大戏。

这回更好玩了,上来几个穿得束腰束腿的,又是吼又是跳,我还以为是在演孙悟空,那热闹劲儿啊,看得我直乐。

后来小柯发信息过来说你们想走了没?我知道这么个问法肯定是小柯自己想走了。所以我就回走吧走吧门口见。

然后再次穿过隔壁老男人的座位,接受他最后一次的干瞪眼。拜拜啦。

环节动物

最近在学拉丁舞,简直自己都不相信的一件事情,所以现在说起来,还觉得有点荒谬的感觉。

因为是初级阶段,还处于记舞步的水平,如果要我象舞蹈老师那样从脚尖到头顶的每块骨头和每块肉都能象是“千年虫”那样成为环节动物状的扭动,肯定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而且极有可能在这段时间里我突然放弃了努力,所以还是别想太多比较好。

发现自己已经变得很笨拙,记得脚底下该怎么走的时候,屁股肯定是忘记放在哪里了,手就更不是自己的了,还哪里管得住什么腰部胯部髋部,我没长那些东西呀!我吼。

好不容易记下了6个节拍,老师说跟着音乐来,音乐一响,全部乱套,完全不知道自己还有个身体啦。哈哈哈。因为现在学的是牛仔舞步,节奏特别快,快到脚底板忍不住哼哼起来。可是老师说拉丁舞步都是相通的,快节奏有利于我们掌握步伐,等学完“伦巴”,就自然会了“叉叉”?乜话?“叉叉”嗨乜鬼邪来噶??面面相觑了很久,最后弄明白老师说的是“恰恰”,哦。

好不容易能跟着音乐走完6个节拍,老师说,很不错啊,下面我们来学女步?啊?合着刚才我花了那么大劲儿,学的是男步哇?!!老师一!雷母会卦??偶地都嗨铝仔来戈嘛?雷玩偶地咩!!

这下死了,彻底死翘翘,好不容易已经从脚底板找着我的小腿了,而且我很有信心很快就能找着大腿和屁股了,又要从头来过啦!哇哇哇!

回到家自己对着镜子练了练,发现一次比一次走型走得厉害,到后来干脆已经忘记拉丁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哪一天我才能跳“叉叉”。双手叉腰我倒是很会的。

就等着下一次课老师给我好好复习吧,可别和我一样哦,课前搞什么小测验,我肯定要拿低分,不是我不努力,我回家每天都练习的哦,虽然现在是差生,不过差生只要是努力的,老师还是会喜欢的对不对?

抬头,放肩,挺胸,收腹,提臀,夹腿。

这么多环节,知道环节动物是怎么来的了吧?

叶子

“老师,你喜欢雪吗?”一个学生在作业本里这样写,口气惴惴地,而我脑海里突然就切换了场景。

漫天漫地的白色,茫茫无迹,我踩在雪地里,背着小书包,往前走,脚底传上咯吱咯吱的声音,脸颊很冰,呼吸急促,每呼一口气,都看到一股白雾在面前腾出,飞散,我感觉自己是个雪人,身体正在融化。看看前方,没有尽头,看看四周,没有人影,就我,一个人,在这漫无迹涯的雪地里,走着,走着。

这不是梦境,这是记忆,如此清晰而深刻,反复在脑海里回播。

在那样的雪地里独自行走过的我,如何能不宁静起来呢?

于是我真的就开始宁静起来了,真的。

因为我突然,突然看到了

一片奇怪的叶子。

它飞过来,轻轻落在,

我的头顶。

叶子是不会飞翔的翅膀
翅膀是落在天上的叶子
天堂原来应该不是妄想
只是我早已经遗忘
当初怎么开始飞翔

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
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爱情原来的开始是陪伴
但我也渐渐地遗忘
当时是怎样有人陪伴

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
也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对话谈心
只是心又飘到了哪里
就连自己看也看不清

我想我不仅仅是失去你

我爱包子

我是挺容易满足的了,真的。

早上跑下楼去买大包子吃,我们家楼下附近的一家包子店的包子特别好吃,好吃到我们经常找借口不做饭,然后假装很勉强地说:“唉,吃吃包子算了。”其实根本就是想吃包子才对的。

包子热乎乎的,软绵绵的,捧在手里说不出的舒服,然后捧到嘴里狠狠亲它们咬它们,然后再吞下去,真是太带劲儿啦。

包子总让我想到妈妈呀。

小时候捧着妈妈温润柔软的乳房狂啃狂吮的那份得意劲呀,只恨自己的牙齿长太慢啦。所以后来长出小牙齿以后,就开始咬妈妈了,把她咬得伤痕累累,可她也舍不得打我,她知道我爱她呀。

我现在每天早上跑下楼,第一件事情就是买包子,捧在手里奔跑,从包子店到巴士站牌,大概300米左右的路程,我用1分钟跑完,边跑边啃包子。

多么幸福的生活啊。

我要天天吃包子,边跑步边吃包子。

高雅的音乐会

昨天有一场高雅的音乐会,就在隔壁星海音乐厅,小柯很辛苦地弄到票给我,我却没去听,真是太没有心肝了。

我该去熏陶熏陶了,据说音乐可以让人的心灵给净化干净,我的心灵估计已经在开始腐烂了,因为一天到晚除了想着工作的那些琐碎小事情,就是想着多挣些钱,多存些积蓄。

“有了音乐,你的心就永远不会寂寞。”那个老男人这么说。

我想是的,他说得没错。

可我不喜欢戴上一个叫做“高雅”帽子的音乐会,“高雅”是啥?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大部分的人都买不起那张票的,只有少部分人才会不痛不痒地去听那“高雅”的音乐会,票子的背面赫然印着“请庄重着装”,哇!我身上的小破运动服,到时候会被门口黑色燕尾服的高个子男人给挡到外面么?

不用这么自卑吧?哦,这叫自卑?

后来我还是选择了沉睡,其实是沉睡选择了我啦,要是没睡着,估计还是要去听一听、看一看的,星海音乐厅那个房子是广州最有个性的房子,浪费掉那么多的兰色玻璃,是可爱的房子。到它的里面去,会更可爱的啦。

一直把音乐当作是某种艺术形式,一直觉得艺术是存在很多风格的,但不喜欢说还存在档次,这样一个戴着高档大帽子的音乐会,让我觉得别扭。就好象说我妈给我介绍个对象,要我去相亲,告诉我说那人是个什么高官,是个什么有钱人,我就会觉得特别扭一样。喂!你还是我妈吗你?我去相亲是看这个男人我是否喜欢,又不是挑老板,拜托!

最后肯定去不了了,当然,也不排除也许我见了那男人,我可能会喜欢也不一定,但是他既然有那么多外在的无用的光环,并把之当作荣耀,那么这个人一定也不怎么样了,因为最外面那层东西我已经开始反感啦,阻碍进一步了解啦。妈妈的。

所以实惠的我还是被睡眠拉去了,口水直流,昏天暗地呀。

去听了,那是装B,不去听,更是装B。无所谓啦。